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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木材及木制品相关税收政策的出台看国家的政策导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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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近年来国家对木材及木制品相关税收政策的出台

    1、1999年1月1日起,国家对进口原木和锯材实行“零”关税政策出台。

    2、2006年4月1日起,国家调整消费税税目和税率,首次将部分木制品列入征收目录,包括实木地板、今日焦点: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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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木指接地板、实木复合地板、以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为榫、槽的实木装饰板。消费税的税率为5%,在生产环节征收。

    3、2006年9月15日起,国家出台调整部分出口商品出口退税率政策。其中涉及木材制品的包括:取消对枕木、软木制品等木制品的出口退税;对胶合板、实木复合地板、强化木、木窗、木门和家具的出口退税由原来的13%,下降为11%。


 


责任编辑: 整理时间:2007-7-3 13:5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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